1、抵押的房屋可以卖掉吗
抵押的房屋在通常情况下是可以卖掉的。
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有权出售抵押财产,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这意味着,即便房子处于抵押状况,抵押人(即房子所有权人)仍然享有供应该房子的权利。
假如抵押权人可以证明抵押财产的出售可能损害其抵押权,那样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将出售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进行提存。因此,抵押的房屋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是可以进行买卖的。
2、抵押的房子能否出租
抵押的房子是可以出租的。虽然法律规定未经抵押权人赞同,抵押人不能处分抵押物,但这并不包含出租行为。出租抵押房子是合法的,且出租关系不影响抵押权人达成其优先受偿权。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还规定,出租物在承租人根据出租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出租合同的效力。
法律快车提醒,即便房子在抵押期间被出售,原有些出租合同仍然有效,买受人需要继续履行该出租合同。因此,抵押的房子不仅能够出租,而且出租关系在房子所有权变动后仍然遭到法律保护。
3、抵押后出租房子是不是有效
抵押后出租的房子在法律上是有效的。法律并未禁止抵押物出租,因此在抵押权设立后,抵押人仍然有权将房子出租给别人。
1.假如抵押权已经登记,那样该出租关系不能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这意味着,在抵押权达成时,假如买受人期望解除原有些出租合同,那样其可以依据已登记的抵押权来倡导权利。
2.若是在抵押权设立前,该房子已经出租的,那样原出租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因此,在抵押后出租房子时,需要明确抵押权的登记状况与出租合同的签订时间等原因,以确保出租关系的有效性。